2015年10月7日 星期三

名師˙迷思

◎黃詩容(人本基金會中部聯合辦公室秘書)

春日午後,接到一位媽媽來電:「我的小孩現在才小六,前幾天在學校因為罰寫沒有寫完,放學後,老師就直接把還沒罰寫完的孩子們帶回家,要他們在老師家樓下的社區大廳罰跪補寫,我的小孩直到我先生下班去接她時,還跪在人來人往的大廳裡罰寫。」媽媽的語氣中又生氣又心疼,接著說:「老師體罰已經不是第一次了!上次他罰小孩跪時,還叫其他學生 PO 上網。」



我詢問目前孩子的狀況還好嗎?已做了哪些處理?媽媽說:「昨天上午帶著孩子去醫院驗傷,當時醫院社工有關心孩子並通報社會處,下午馬上接到老師來電道歉,但堅持不承認有體罰學生,這位老師管教很嚴格,是學校的名師,所以我們才會一直隱忍她。」


嚴管勤教就是好老師?


管教嚴格就等於是好老師嗎?我回想著自己也曾經在國中階段體會到「名師」的教導,當時班上所有同學都有各科目標分數,考試成績差一分打一下;不僅如此,若班上秩序成績不佳,就全班處罰鴨子走操場,這些嚴格管教的記憶,組成我在成長階段中最不願意回想、最不快樂的時期。令人難過的是,從二○○七年《教育基本法》明文禁止校園體罰至今已經八年了,這位老師還可以這樣公然的羞辱傷害孩子,而家長心中依舊有「名師」的魔障,這樣的氛圍不改,教育現場如何改善?


媽媽的一席話又把我拉回,她接著說:「今天在課堂上有位同學作業沒寫,這個老師就直接對著班上所有同學問,你們覺得老師要怎麼處罰你們?因為現在不能體罰。」才剛道完歉,老師沒有反省自己體罰、罰跪等的行為不當,反而推責給孩子們,要孩子們自己畫押:不能體罰,那可以怎麼處罰?這是什麼教育?儼然就是訓練奴才,要小李子自行掌嘴的概念!而且更可惡的是,醞釀排斥的氛圍,讓申訴家長的孩子成為眾人責怪的對象︱「都是你讓老師不開心,我們才會這麼倒楣」!


為什麼我們總是忘記教育的對象是「人」?孩子們會犯錯、會怠惰,但他們還是有感覺有尊嚴的人,不論老師要如何處理,總不能傷及孩子做為一個人的基本情感及權益,教育不能是傷害啊!

老師不能一直錯下去!

徵詢媽媽同意後,我撥了一通電話到學校,學校說:「老師不承認有體罰學生,但是校方會積極處理問題。」由於家長握有小孩的驗傷證明以及其他一起受罰學生的證詞,校長請託多位教職人員到家中探訪,希望媽媽不要再對老師究責,但老師始終都不承認她有體罰學生;對此,學校只一昧的說「她是一位非常認真的好老師」。


「孩子開始不想去上學了,老師也跟我說我的孩子是問題學生。」媽媽在電話的那頭說道:「而且我昨天跟小孩聊天才知道,之前畢業旅行時,老師因為同學課文沒背好,就罰他們不能參加晚上的活動,必須留在旅館罰跪背書直到背好為止。」當這些孩子們被罰跪在旅館時,學校同行的校長、老師們沒有人察覺嗎?這又是怎樣的共犯結構?為什麼我們對於這種示眾的羞辱行為如此無感?這種習以為常,正常嗎?


這個案子,家長後來在各方軟硬兼施的壓力下,選擇不追究,但我們還是發文給教育處及學校,要求需有明確處理,讓老師清楚教育應有的界線;幾番追問後,學校終於回覆:「老師生氣之餘請學生跪下隨即立即起立,過程不到一分鐘,屬於突發事件,絕非慣性的處罰方式,送考核會處理後記申誡一支。將請老師調整班級經營方式,對學生進行個別晤談。」顯然這又是一個輕輕舉起、輕輕放下的處理,但因老師實質上的確已有調整,未再有罰跪及體罰的行為,我們誠摯期待這是一個善的開始,老師也是人,不是不能犯錯,只是不能一直錯下去。


現代名師,應懷抱著愛與理解


許多教育問題無法解決都是承繼著上個世代的習慣,許多會體罰學生的老師,都是過去被教育要以嚴格的方式管教學生才是好老師。但現在的好老師已經不該是手執教鞭嚴厲責打學生的人,而應該是能尊重、理解人,有能力協助孩子面對問題進而調整、改變自己的人。


期待在意識改革後,站在教育第一線的教育工作者,在面對孩子犯錯時能給予更多的愛與理解,讓學習成為深刻而美好的事。


(本文刊登於人本教育札記314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