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0月7日 星期三

偏差

◎林郁璇(人本教育基金會秘書處秘書)

在我面前,坐著阿文和他的家長,以及補習班周老師。


他們說,阿文上了國中後,常常遲缺交作業,成績一落千丈。


他們說,阿文電腦越玩越兇,經常在網路上看些不正經的東西,還會為了玩電腦和爸爸生氣、把爸爸坐的椅子抽掉。


他們說,由於擔心阿文的「偏差」,經驗上這個孩子需要被逼才會有用,所以特別拜託朋友讓他進了這間補習班,請周老師嚴加管教。


孩子:他們知道這個補習班會打人,所以要送我到這邊


讓我們話說從頭。



阿文就讀國中一年級,每天課後都要去新北市智文補習班。在那裡,周老師會因為作業沒寫、沒達到要求就打他。他把這些事情告訴鄰居後,鄰居建議他向人本求助,因此他趁著放學後的空檔,打電話給我們。

因為涉及兒少保護,我們將這件案件陳請給新北市教育局時,同時也通報社會局。社會局表示,他們會去學校和家裡訪視孩子的狀況,但關於補習班有無體罰的調查,還是會由教育局進行。

隔幾周後,新北市教育局告訴我們已找到這間補習班,而老師在稽查時直接坦承他有打學生,他們會要求老師針對稽查的事情撰寫報告。


聽起來老師的態度很配合,就當我們以為這件事情就可以結束了的時候,當天半夜,我的手機收到阿文傳來的留言。


晚上十一點後的求救


從留言看來,這位周老師不但沒有要停止體罰的意思,還在補習班上公開的宣稱她知道有人去向教育局通報,「我也不被撤銷執照,我還是會繼續做對的事。」而知道阿文向基金會求助的大人,也幫阿文「坦承」通報的事情,因為「他要學習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」


接下來幾天晚上十一點後,我都會接到阿文的訊息,告訴我今天他在補習班又發生了什麼。周老師不但繼續責打他,直到手掌瘀青,還罰抄寫課文,甚至告訴阿文:「我可以告你鄰居,因為他告訴你可以向人本基金會求助。」


老師繼續不客氣的施加暴力,我們也只能繼續向教育局反映,請教育局盡快調查。就在我們二度向教育局反映時,教育局也致電給補習班,周老師問教育局到底要他們怎麼做,而教育局告訴他們:「你們要不要跟人本談?要他們撤案。」


因此,他們帶著阿文來到了基金會。


家長:是我們要老師打的 請你不要再申訴他了


阿文的家長先開口,說起阿文的種種偏差,又說是他們給老師「體罰牌」,請我們不要再申訴周老師了。


我想,任何父母看到孩子學習態度低落都會擔心,更何況孩子為了使用電腦和家人衝突,父母一定更加焦慮。但是孩子犯了錯,難道用傷害、用威脅、用暴力就可以讓他「對」嗎?


我們反對體罰,有一個原因是:犯錯會是一個很好的機會,大人可以跟子去討論怎麼學習(很多時候連大人也需要練習)。也許打了,孩子就會乖乖聽話;但有天孩子成為大人、不能打了,他還是不知道怎麼規劃時間把工作完成。不靠處罰是辛苦的,因為要真正讓孩子學會事情。


反對體罰的另一個原因是:體罰是在告訴孩子:「只要你做錯了/不合乎我的要求,我就可以用暴力對待你。」這難道是我們想要給孩子的價值觀嗎?


補習班如果自稱教育專業,一定要知道不能傷害小孩,也一定要知道有體罰以外的方法。就算家長要他們打,他們也應該為了孩子、為了教育,拒絕用打罵來敷衍真正的問題,教家長有更好的方法,才能真正的幫到孩子和他的家庭。


老師:不打我就不知道怎麼教了,你們來幫忙帶!


然後是周老師說話。他告訴我們,自己早就不想要繼續教書了;會繼續開著補習班是因為,有很多困難的家庭不知道怎麼管教孩子,他擔心孩子以後走錯了路。儘管知道旁人都耳語著他專門帶怪物學生,他還是繼續開班、帶著他們,讓補習班成為一個孩子可以回來的地方。


「我處罰他,只會在他說謊,或者當他在他應該會的地方做錯的時候。但現在我們不知道怎麼教導這個孩子了,所以來請基金會幫忙,由你們來帶這個孩子。」坐在我對面的周老師問我:「所以你們還要繼續申訴嗎?」


我們看得出來,周老師是一個對教育富有熱情的老師,他想要幫忙這些孩子和家庭,並且也為此奉獻了許多的心力。但為什麼即便這樣用心的老師,還會繼續錯下去?


問題就在於,沒有人去負起責任教導老師,除了體罰,還有更好的方法。


要負責的大人,你們在哪裡?


新北市社會教育科第一次稽查補習班時,周老師便直接向稽查人員承認他有打學生,教育局卻從來沒有在回覆基金會的公文中提到體罰調查的後續,而是不斷的推說「體罰不是由教育局認定,應該是社會局。」但在一開始社會局就告訴我們是由教育局進行體罰調查,現在教育局說只有社會局能認定,那到底誰能來認定補習班有無體罰呢?


而當補習班追問教育局到底要他們怎麼做,教育局居然告訴補習班「要不要跟人本談」。難道只要人本撤案了,教育局就不用處理體罰了?


這就是我國政府保護兒少權益、捍衛教育尊嚴的決心嗎?


我們可以體諒,當家長站在老師一方時,教育局也許會擔心申訴難以證實、或容易被質疑濫權。但是即便已經有了這麼多的事證,教育局卻依然畏縮,也難怪補習班能如此率直的認為:「對,人是我打的,而且我還是覺得應該繼續打。」


後來,我們向教育局詢問後續處理,教育局告訴我們,他們持續定期到補習班稽查,現在周老師將把補習班頂讓給其他單位。我們問,那怎麼確保周老師不會再開立其他補習班,或是再擔任教職員?教育局的回應還是一樣:「由於體罰不是由教育局這邊認定,我們沒辦法要求老師…」


「姐姐說他也是忍到現在,久了以後就會習慣」我想起阿文有次這麼說。


但為什麼我們的孩子需要「忍耐」這樣不合理的對待呢?這樣的「習慣」才是真正的將人扭曲了,不是嗎。每個大人都說要孩子學習「負責任」,但當貫徹教育理念的責任來到的時候,你們在哪裡?「偏差」的到底是阿文,還是體制?


(本文刊登於人本教育札記315期)